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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6年宁波市游泳救生员培(复)训、游泳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
宁波市水上救生协会文件
甬水救〔2016〕2号
关于举办2016年宁波市游泳救生员培(复)训、游泳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
各游泳场所、各相关单位:
为加强全市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,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,根据国家标准《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》及各相关规定,决定组织全市游泳救生人员、游泳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,具体事宜详见附件。
望各单位接通知后,认真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和鉴定工作。
附件:1.2016年宁波市游泳救生员、游泳指导员培训、鉴定要求2.2016年宁波市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、复训工作安排
3.2016年宁波市初级游泳指导员培训工作安排
联系人:唐雪依 56155007 13884443630
莫 云 13906622003
传 真:56155007
地址: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28号 邮编:315010
注:参加游泳救生员、指导员培训的人员至少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报名,名额报满为止;学员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2寸照片2张及培训费;同年报考救生员和游泳指导员的另交2寸照片2张。
宁波市水上救生协会
2016年3月21日
附件1
2016年初级游泳救生员培(复)训、
初级游泳指导员培训要求
一、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、鉴定条件:
1、符合游泳救生员国家标准(初级)相关要求;
2、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,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身体健康,两眼裸视力在1.0以上或矫正视力在1.5以上;
3、具有仰泳、蛙泳、侧泳、潜泳、踩水等游泳技能;
4、完成25米速度游(男子20秒以内、女子22秒以内);潜泳20米以上;徒手踩水3分钟以上;完成200米自由泳;
5、培训后,经市劳动和体育鉴定部门考核鉴定合格后,发给游泳救生员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二、初级游泳指导员培训、鉴定条件:
1、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体育标准(初级)相关要求;
2、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,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身体健康,两眼裸视力在1.0以上或矫正视力在1.5以上;
3、具有仰泳、蛙泳、侧泳、潜泳、踩水等游泳技能;有游泳教学经验者;
4、在达标时间内完成50米蛙泳+50米自由泳或50米仰泳(男子2分05秒、女子2分30秒以内)
5、须有经劳动和体育鉴定部门考核鉴定合格的有效初级游泳救生员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三、初级游泳救生员复训要求:
1、复训人员随带有效初级救生员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、1寸照片1张、游泳衣裤,按规定时间到培训点报到;
2、复训内容:理论考核、心肺复苏、水上救护;
3、复训程序:理论考试→心肺复苏操作考核→水上救护技术考核(水上救护技术考核进游泳池内,其余二项考核在培训教室)。
4、复训人员依次将考核成绩单递交各监考老师填入相关考核成绩;
5、复训人员将考核成绩单交监考老师汇总,合格后在资格证上加盖年检章。
附件2
2016年宁波市游泳救生员培训、复训工作安排
一、游泳救生员培训安排:
1、时间与地点:
第一期: 5月6日—8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二期:5月13日—15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三期:5月20日—22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四期:6月 3日— 5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五期:6月10日—12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六期:6月24日—26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七期:6月28日—30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2、培训费、考务费为800元/人(含教材、证书、中餐等费用);
3、参加培训时各学员自带游泳衣裤、游泳帽、游泳镜、身份证原件。
4、补考人员另行收取补考费100元/门。
二、游泳救生员复训安排:
1、内容:救生理论、水上技术和心肺复苏操作考核;
2、时间、地点与参加人员:
(1)6月4-5日09:00 地点: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参加人员:镇海、北仑、大榭;
(2)6月11-12日09:00 地点: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参加人员:余姚、慈溪 ;
(3)6月18-19日、25-26日 地点: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参加人员(18日、25日):江东、江北、海曙;
参加人员(19日、26日):鄞州、宁海、象山、奉化、东钱湖、高新区、大榭;
3、复训考核费用200元/人(不含救生员服装);
4、随带:《职业技能资格证》、1寸照片1张、游泳衣裤、游泳帽、游泳镜。
三、其他:
1、请各县(市)区体育部门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游泳救生员、游泳指导员参加培训(复训)工作;
2、游泳救生员培训、复训的教学与考核、鉴定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体育局、市劳动局、市职业技能鉴定(培训)指导中心和市水上救生协会负责;
3、游泳救生员、游泳指导员的报名(以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)采取以下几种形式:
(1)市城区游泳救生培训人员于每期培训开班前10天直接到市游泳健身中心报名。报名时随带培训费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及2寸照片2 张。
(2)除市城区外的其它县(市)区的培训学员可于培训前7天将报名表传真至市游泳健身中心,培训费用打入协会帐号。
(3)复训学员统一在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随带培训费、身份证原件、证书原件、游泳帽、游泳衣裤。
附件3
2016年宁波市初级游泳指导员培训工作安排
一、时间与地点:
第一期:5月27—29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第二期:6月17—19日 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
二、参加培训学员于5月20日前直接到市游泳健身中心报名(以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)。报名时随带报名费、2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三、参加培训时随带身份证原件、游泳衣裤、游泳帽、游泳镜;
四、培训费、考务费为1000元/人(含教材、证书、中餐等费用);
五、补考人员另行收取补考费100元/门。
报 名 表
游泳救生员(指导员)证书信息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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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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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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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
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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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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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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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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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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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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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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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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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工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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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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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生工作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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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票抬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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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
作
简
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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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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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请提供2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,照片背后写好名字)
抄送:市体育局、市人社局,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省救生协会,各县(市)区体育局,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,宁波
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
局,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。
宁波市水上救生协会 2016年3月21日印发